高邮街道香沟河、湖滨河排涝整治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邮街道香沟河、湖滨河排涝整治提升项目已由高邮市数据局以邮数据投资发〔2025〕1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镇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招标人)为高邮街道香沟河、湖滨河排涝整治提升项目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华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对该项目高邮街道香沟河、湖滨河排涝整治提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高邮市内。
2.2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主要对高邮镇香沟河、湖滨河进行排涝整治提升,香沟河整治长度1.64km,主要内容为河道清淤;湖滨河整治长度8.45km,包括河道清淤、驳岸新建及加固维修、新(拆)建桥梁涵闸、周边绿化及景观节点打造,道路维修等。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为4708.04万元。
(1)香沟河河道清淤1.64km。
(2)湖滨河河道清淤8.45km。
(3)湖滨河西岸修复加固7.6km(M10水泥砂浆修复+真石漆饰面修复),西岸板桩加固0.86km,东岸新建仿木桩驳岸4.4km、联锁块驳岸1.35km,堤顶加固设置巡查通道。
(4)湖滨河新建2×2.5m涵闸1座,新建2-6m人行桥7座(2.5m宽)、2-6m机耕桥1座(5m宽)、简易桥梁拆除26座。
(5)周边绿化及节点打造。
(
本工程等级为V等,湖滨排涝河河道等主要水工建筑物均为5级,其余次要建筑物及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均为5级;防洪、治涝标准均为20年一遇;工程河道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VII度。
2.3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包括河道清淤、驳岸新建及加固维修、新(拆)建桥梁涵闸、周边绿化及景观节点打造,道路维修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本次招标对应批复建安概算3835.59万元。
2.5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631.1~631.4-2025)、《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6计划工期:240日历天,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10月10日开工,2026年6月6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业绩的,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下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2025年8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投标人须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
关于无在建工程的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投标人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详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6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最高投标限价:3835.131587万元。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1)施工组织设计:25分;(2)投标报价:70分;(3)项目管理机构:3分;企业业绩:2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一、施工组织设计(25分) | 1.1 工场及临时设施布置(2.0分) | (1)根据项目面广、点多的特点,工场布置及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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