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广告标识标牌公开询价采购函
一、项目概况:
项目工程为博山区境内淄河干流池上支流治理段,起点自博山区拦住湾水库起,至终点源泉镇泉河头村水系流域止,汇入淄河干流河道流域段。淄河池上支流河道清淤22.4 km;主要工程量为淤泥84310m³,三类土483715m³,四类土537878.64m³ 合计11059.04m³。新建边坡防护总长约37.8 km;主要工程量为钎丝石笼护坡189858.27m³,浆砌片石护坡25396.67 m³,混凝土挡墙10109.41m³.岸顶防洪墙总长约5.8 km;加固溢流堰9座,改建溢流堰18座;改建桥梁6座;拦住湾水库库区清淤约14.6万m³。
二、 公开询价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人只有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并且独立于询价人才能参加报价。
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月 7 日10 时 00 分至 2025 年9月10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下载电子版公开询价采购文件。
2.投标报价递交的时间为:网上投标时间为:2025 年9月10日 10 时 01 分至 2025年9月13日 10 时 00 分;逾期未进行网上投标者,则说明放弃投标。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25 年9月13日 10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本次开标地点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
六、验收方式、结算周期、支付比例、支付方式
1.验收方式:材料数量以甲方量尺+计数等书面方式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
2.结算:甲乙双方每月 16 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中期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3.支付比例:①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 0 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②中期支付:在上述第①项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其中30天内支付至60 %款项、60天内支付至70%款项、90天内支付至93%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③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4.履约担保:(一)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为必须履行项,如不履行,项目可废除其中标资格,另选其他单位中标。
5.支付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6.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做任何调整。
7.其他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七、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的一切函电请按下列地址、人员及通讯号码联系:
询价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博山区淄河池上支流综合治理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
联 系 人:张逸晨
联系电话:13572211463
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 029-88767635
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博山区淄河池上支流综合治理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附件列表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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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附件1: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博山区淄河池上支流综合治理总承包EPC项目广告标识标牌询价表.xlsx | 附件 | |
2 | 附件2: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模板.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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