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营区综合整治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QWCLA-G3005/JD2024-34-1417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及范围:营区综合整治工程拆除新建、装修拆除新建、维修加固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工期要求:3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项目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4.项目地点: 霍山县,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5.采购控制价:人民币471863.25元。
6.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成交人。
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 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线上领取。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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