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某部房屋设施零星项目施工 二、项目编号:2024-JT15-G1001 三、项目概况: 3.招标范围: 3.1某工厂卫生间改造,估算金额为11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为:做地面防水,拆除原卫生间用具,清理基层,刷涂料,做蓄水试验,墙面贴砖,新做吊顶,贴地面瓷砖等。 3.2承担单项小于50万元的年度维修改造工程及零星项目,应急抢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防水抢修、水暖抢修、电气抢修、道路抢修、装饰装修工程维修抢修、绿化补植等;房屋设施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加固、屋面防水维修改造、吊顶维修、水暖改造、电气改造、弱电改造、供电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空调维修安装、消防系统维修、墙面粉刷、地砖维修、地砖打磨翻新、防火防盗门更换、暖气疏通、铁窗更换、绿化补植、电缆敷设、窗帘更换等。零星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屋面防水维修改造、吊顶维修、水暖改造、电气改造、弱电改造、供电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空调维修安装、消防系统维修、墙面粉刷、地砖维修、地砖打磨翻新、防火防盗门更换、暖气疏通、铁窗更换、绿化补植、电缆敷设、窗帘更换等。 3.3临时用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装修用工、保洁用工、搬运用工、绿化用工等。 机械台班,各吨位吊车、蜘蛛车等机械租赁。 3.4投标人需要具备配合甲方完成维修方案编制能力,且部分改造项目需完成效果图设计,报价一并考虑,不另外结算。 3.5上述所有内容,估算金额为含税价格,项目结算累计金额不超过400万元(不含)。 3.6项目的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但合同期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400万元(不含)时合同终止。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的资质证书,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或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含)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考核B本,提供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B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应打印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4.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投标人最近三年(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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