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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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1000075060992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0992001G01 | |||||||||||||||||||||||||||||||||||||||
原公告内容: | ||||||||||||||||||||||||||||||||||||||||
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施工 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以 冀水审【2023】251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河道清淤疏浚29.53km,局部堤防加高培厚、岸坡防护、修建堤顶防汛道路;修建2座节制闸、重建3座穿堤涵闸、维修加固1座穿堤涵闸、重建3座排涝扬水站、改造3座排涝扬水点、重建7座生产桥。计划工期:16个月;地点:廊坊市文安县潘庄子村至赵王新河汇合口。质量要求: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24-04-17 09:00 至 2024-04-23 17: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0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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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 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施工 )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 及招标文件中 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1、原公告时间:2024年4月17日 2 、原公告内容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3.2计划工期:19个月 更正为: ___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3.2计划工期:16个月 __ 3、补充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另册)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年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附件 。 其他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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