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72024033007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监理[2024]0302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2024年宁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24]0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房产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6004.47 万元,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及区财政资金:6004.4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837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鑫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区房产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2024年宁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283700平方米,本改造工程涉及宁河区芦台街明达公寓、顺兴小区、世纪花园及光明小区,共计4个小区,61栋楼房,覆盖2838户业主,建筑面积28.37万平米。改造内容包括粉刷外墙、更换雨水管、更换单元门及配套门禁、粉刷楼道墙顶、修缮粉刷楼梯栏扶手、更换屋面卷材防水、维修坡屋面、拆除重建散水、提升小区道路、提升小区环境、拆除新建围墙、粉刷空调板、维修自行车棚、增设垃圾分类箱房和分类果皮箱、新建雨水管、新建模块式排水检查井、新建单箅式雨水口和双箅式雨水口、维修加固污水检查井等。,总投资额6004.47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2024年宁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招标范围:本改造工程涉及宁河区芦台街明达公寓、顺兴小区、世纪花园及光明小区,共计4个小区,61栋楼房,覆盖2838户业主,建筑面积28.37万平米。标准为一般标准的室外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括粉刷外墙、更换雨水管、更换单元门及配套门禁、粉刷楼道墙顶、修缮粉刷楼梯栏扶手、更换屋面卷材防水、维修坡屋面、拆除重建散水、提升小区道路、提升小区环境、拆除新建围墙、粉刷空调板、维修自行车棚、增设垃圾分类箱房和分类果皮箱、新建雨水管、新建模块式排水检查井、新建单箅式雨水口和双箅式雨水口、维修加固污水检查井等。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总投资额100.68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4年05月01日 至 2030年06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4年05月01日 至 2025年06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5年07月01日 至 2030年06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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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 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 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7日 至 2024年04月02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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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30分 至 11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另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打印的可供查询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邮箱:2663325134@qq.com。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通过现场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房产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胡玉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建设路
邮政编码:301509联系人:付先生电话:022-69591654
传 真:022-6959165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鑫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鲍育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5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王梓芊电话:17622398352
传 真:022-88376888
日期:2024年03月2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房产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付先生
电话:022-69591654传真:022-69591654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建设路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陈熙、曹云凯
电话:69118562传真:69118562电子邮箱:n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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