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2022年水利工程已由南通市人民政府同意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测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通市
2.2标段划分及其招标范围:本次测量招标共壹个标段。
2022年滨江公园抛石工程,2022年市区河道维修加固、抢险、河道清障及畅流活水应急工程,裤子港周边水系整治及滨河公园工程,姚港闸站迁建及近闸段整治工程及2022年度政府批准增补项目等的测量,具体项目以实际实施为准。总投资约1.1亿元。
2.3服务期限要求:
设计前测量: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天内提交测量成果。
完工后测量:业主发出通知后5天内提交测量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类别同时包括工程测量、海洋测绘)。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测量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测量业绩,须提供委托测量合同。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专业测量员4名,其中:2名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名具有测绘及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6)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拟派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拟派人员缴纳的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执行。
③一旦中标,拟派所有人员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注:请各潜在投标人缴费后务必发售期内下载,过期无法下载,责任自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标投标,请各投标人于2022年7月10日17时00分前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办理电子CA,客服电话:025-86338783;025-66007915)。
4.1.2登录南通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58.221.239.236:183/OP/Login.aspx)(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5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通过抽签确定。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一、技术标(暗标,20分)  | 
二、商务标(80分) 投标报价:70 分; 为完成本测量工作所投入的人员:5分; 业绩:5分。  | ||
2.2.1(1)技术标(暗标,20分)  | 为完成本测量工作所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和方案(1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技术措施和方案进行综合对比,评分分四个等级,好的得8.0-10.0(含10.0)分,较好的得6.0-8.0(含8.0)分,一般的得4.0-6.0(含6.0)分,较差的得0-4.0(含4.0)分;  | 
工期保证措施(3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工期保证措施进行综合对比,评分分三个等级,好的得2.0-3.0(含3.0)分,一般的得1.0-2.0(含2.0)分,较差的得0-1.0(含1.0)分;  | |
质量保证措施(3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对比,评分分三个等级,好的得2.0-3.0(含3.0)分,一般的得1.0-2.0(含2.0)分,较差的得0-1.0(含1.0)分;  | |
拟投入的仪器、设备、型号、数量、质量(4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的仪器、设备及仪器、设备的年检记录等证明材料进行综合对比,评分分三个等级,好的得3.0-4.0(含4.0)分,一般的得1.0-3.0(含3.0)分,较差的得0-1.0(含1.0)分。  | |
注: 1、本工程技术标实行暗标评审,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电子文件对应内容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且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应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技术标不得出现目录,不得插入页眉、页脚、页码或图片;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地址、人员姓名、清晰人像、单位图标、签字盖章等能够明示或暗示单位身份。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在上述内容的评标过程中,如一致认为投标单位存在明显提示或者泄露投标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
2.2.1(2)  | 投标报价(70分)  | a、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系数小于或等于90% 。【计价基数为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文)I类标准。工程测量费=《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文)I类标准×投标报价系数。】 b、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若符合有效报价要求的投标报价多于5个(不含5个),则去掉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且符合介于90%(含)与60%(含)之间的投标报价系数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若符合有效报价要求的投标报价少于5个(含5个),且符合介于90%(含)与60%(含)之间的投标报价均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参与计算评标价的投标单位报价系数的算术平均值×K值。 K值为:0.93、0.92、0.91,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若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系数均不能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则评委会应确认本次招标失败。 C、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时,得70分; ②各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每下浮1%扣0.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不足1%的按照内插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2.2.1(3)  | 为完成本测量工作所投入的人员(5分)  | ①拟投入的人员配备齐全、合理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 ②项目组成员中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③具有注册测绘师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本项目拟派所有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组人员缴纳的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 
2.2.1(4)  | 业绩(5分)  |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测量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测量业绩,有1个得1分,最多得5分, 须提供委托测量合同。  |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投标需通过南通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http://58.221.239.236:183/OP/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
9.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大学钟秀校区南门往东100米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3-89087329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楼
联系人:杭丽娟
电话:1890629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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