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 2023年农村道路及桥梁水毁恢复工程(四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 2023年农村道路及桥梁水毁恢复工程 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以 灵审批投资【 2023 】 133号 批准建设, 招标方案已核准 ,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 建设资金 由灵寿县财政局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 评标办法采用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址 :灵寿县寨头乡、南管乡、陈庄镇、岔头镇、燕川乡、慈峪镇、狗台乡、塔上镇、北洼乡。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主要涉及(1)路网内路线38条,具体为南营乡11条、陈庄镇15条,寨头乡7条,燕川乡3条、狗台乡1条、岔头镇1条;(2)路网外路线26条,具体为塔上镇3条、慈峪镇3条、岔头镇1条、南营乡3条、陈庄镇4条、寨头乡2条、燕川乡9条、北洼乡1条;(3)桥梁18座,具体为南营乡10座、陈庄镇3座、岔头镇1座、寨头乡4座;(4)涵洞17道,具体为南营乡6道、陈庄镇8道、燕川乡1道、寨头乡2道。
主要建设内容包 含 :路面、路基防护及排水,桥梁涵洞、安全设施等工程。
本标段内容 涉及路网外路线 5条,具体为南营乡白家沟村路、木佛塔-阎王鼻子、木佛塔-神仙洞、北营外环路、石牛沟至槐树沟;维修加固桥涵11座,建设内容包括:路面恢复、路基恢复、路基防护及排水、维修加固桥梁涵洞、恢复护栏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2.1.3计划工期: 4 个月 ,缺陷责任期 12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个 12 标段 ,此次招标为第四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条件和能力,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3.1.2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 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4 年 0 1 月 12 日 0 0 :00至202 4 年 0 1 月 18 日 23 :59,登录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及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各投标人须在两个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开标前及时查看本项目有无澄清、补遗和修改,网上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或修改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备注: 本项目采用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形式。
(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联系方式:4001618186。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递交已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注册完之后必须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投标人 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但必须在开标前进行远程开标电脑环境部署,然后在开标规定时间对已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确认等。投标人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 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及电子开评标的其他操作,具体操作详见电子平台相关操作手册。
( 4)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咨询电话:0311-88033772。
4.2 招标文件售价 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0 2 月 02 日 14 时 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 5 .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灵寿县北环路交通大厦 8 楼
邮 编: 050 5 00
联系人: 周女士
电 话: 0311-82968311
招标代理: 河北九辰建设管理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鹿泉区石柏大街众和广场 1单元901
邮 编: 05 00 00
联系人: 石峰、李楠
电 话: 0311-8 228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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