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LED屏维保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LED屏维保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标段编号:FJZT-2025-1125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5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LED屏维保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重新询比)。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预估金额:43万元(不含税)。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各屏体(LED发光管)、控制电源开关(屏体各箱体电源控制开关)、大屏控制系统、视音频控制(切换)系统、视频播放处理器、空调系统、钢结构防水构件、避雷器、光纤收发器(FiberLink-T)、配电柜,对以上所有LED运行控制设备进行维修服务,维修服务主要包含人工巡检、设备维修、悦华屏清洗、拆除等四大类,其他细项参见设备清单。
每台LED终端至少保证每月一次巡检,巡检照片须显示具体日期(县区传媒经理签字),并按规范填报终端巡检状态表,巡检报表应在每月18日至26日报送采购人。对在用屏体故障进行检测保质保量即时维修服务,并按规范填报终端故障维修表。以上服务按维修(包含巡检)次数,维修类型结算,据实结算。
注:人为破坏或者因地震台风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损毁不在此范畴。
屏体运行时间过长(9年-10年),设备老化,光衰严重,客户投诉率直线上升。本次维护主要采取模组更新或修理、显示屏校正、空调维修、主控设备维护、机房设备维护、屏体防水加固、和电源电路安全性能检修等方式,结合日常维护,故障排除等方式,确保安全运行。
(1)LED维修清单(总计583.99平方):
1)德化电信大楼LED,面积153.6(平方米),LED厂家为福建朗正代理(元亨)。
2)惠安电信大楼LED,面积132.71(平方米),LED厂家为南京汉德森。
3)悦华酒店LED,面积297.68(平方米),LED厂家为浙江大华。
(2)★实施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含项目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
(4)技术要求:以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5)成交份额比例为100%。
成交供应商份额(含税)=预估不含税金额*(1+应答税率)*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维保服务-通用设备 | - | 430000 | 福建省泉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0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福建省泉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本项不适应)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4 供应商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之日),LED屏幕维保服务业绩至少一份。
2.1.5 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名维修人员,其中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准操/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2.1.6供应商需承诺,若成交本项目,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0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文章推荐:
临夏县农田渠道灾后维修加固项目(二期)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