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ALC-2025-0016号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栾川县税务局兴华路办公区街景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评审采购
4、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75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1)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栾川县税务局兴华路办公区街景改造,位于洛阳市栾川县兴华路县政府对面,建筑面积约4427㎡。本项目主要包含该楼外立面铝合金窗户的拆除、更换、窗台维修加固等内容,改造面积约880㎡;
(2)工期:30日历天;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评审采购文件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9)项目地点:洛阳市栾川县。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洛财购[2022]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本企业注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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