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服务中心顺义基地3号楼(职工宿舍)维修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工程类)
项目编号:GC-GGG250177XB 日期:2025年03月13日
本项目相关信息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A001040627001 公告信息为准。
1. 招标条件本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服务中心顺义基地3号楼(职工宿舍)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纪要 第131期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后沙峪镇边河路57号院1区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1998.9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689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02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对顺义基地3号楼(职工宿舍)进行整体维修改造,包括对室内墙面、地面、门窗、顶棚和管线等进行维修改造,维修加固阳台栏板,加装外墙保温层、拆除坡屋顶及骨架、重新恢复为平屋面,以及室外部分管道改造更新等。
2.5 其他 /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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